铁路建设利好!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》
专栏:行业动态
发布日期:2019-09-25
阅读量:3591
作者:品牌文化中心 李佳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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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》。简化接轨条件:有关企业提出铁路专用线接轨需求时,接轨站所属铁路企业应无条件受理,严禁设置门槛或拒绝受理。

日前,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》。

发展目标:

到2020年,一批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,沿海主要港口、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、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均达到80%,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基本引入铁路专用线;

到2025年,沿海主要港口、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、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力争接入比例均达到85%,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全部实现铁路进港。

压缩办理时限:

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按照“最多跑一趟”的目标,精简手续、提高效率。铁路企业在受理专用线接轨申请后,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接轨意见,因技术原因不能接轨的需作出书面答复并提出有关建议。

地方有关部门受理专用线核准申请后,应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核准手续,确保专用线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。省级投资主管部门负责专用线核准,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,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等审查由企业自行决定。

合理压缩铁路专用线项目前期工作周期,简化设计程序,提高审批效率,除工程地质复杂、技术难度大的项目外,原则上在可行性研究后可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。

简化接轨条件:

有关企业提出铁路专用线接轨需求时,接轨站所属铁路企业应无条件受理,严禁设置门槛或拒绝受理

接轨站应按照顺畅衔接的原则进行适应性改造,原则上以接轨点为界,由铁路企业根据需要改造接轨站及相关设施设备并承担其投资。

铁路专用线与繁忙干线、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车站接轨时,应综合运输安全、咽喉通过能力、工程代价等因素,充分论证设置疏解线的必要性和建设时机;与其他线路车站接轨时,原则上不设置疏解线。

《通知》全文请点击“阅读原文”查看


来源:发改委网站

编辑:李佳丽

审核:苟法军

终审:邓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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